快搜数科网 信息 规范“月嫂”“育儿嫂”服务 两项家政领域重点国标发布

规范“月嫂”“育儿嫂”服务 两项家政领域重点国标发布

据商务部最新消息,《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、《0~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》两项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发…

据商务部最新消息,《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、《0~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》两项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发布,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。

据悉,《0~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》为新制定标准,而《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则是在2015年发布的《家政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基础上修订而成。

《0~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》作为新制定标准,明确了“育儿嫂”的服务内容与要求,具体包括环境创设、饮食喂养、生活照料、健康护理、早期教育等。全国家标委委员、标准起草人、研究员毕玉琦表示,在“早期教育”服务中,《0~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》首次提出了“敏感期”概念。同时,以附录形式,分不同敏感期,如感官敏感期、语言敏感期、动作敏感期等,提出了不同时期的早期教育指南。

《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作为修订标准,则在机构要求、服务提供流程、服务质量和要求等方面作出优化。其中,《质量规范》要求家政机构对服务全流程进行记录,记录形式包括纸质和数字化档案等。与此同时,要建立母婴护理员档案,包括母婴护理员资料、服务合同(协议)、培训记录、奖惩记录等,并对母婴护理员的档案进行动态管理、及时更新。

此外,《质量规范》还对档案管理的数字化水平提出了要求,包括对档案数据进行分类管理,提高档案管理效率,实现档案数据的实时更新、共享交流和远程访问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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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s2djnt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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